本文内容:
一、在2018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强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分析肃宁县具体情况,制定《肃宁县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肃宁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等一系列专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突出治理重点,强化监管力度,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二、强力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治理。肃宁县任务为27台,通过排查又发现5台,共32台。现已完成治理24台,剩余的8台已选定了设备生产厂家,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 三、大力实施恶臭异味气体治理。全县涉恶臭异味气体共13家,其中工业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2家、其它行业7家。目前已完成治理11家,剩余2家为一污、二污,一污已完成恶臭气体治理工程图纸,二污正在进行恶臭异味气体治理设施招投标。 四、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9年肃宁县共34家涉VOCs排放企业,除3家企业停产外,其余31家企业全部安装了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五、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充分发挥秸秆禁烧远红外监控平台作用,建立了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四步法”工作机制,明确专人24小时值守,发现火情及时推送相关乡镇处理,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今年以来,及时发现着火点,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138余起。 六、认真落实分表计电。创新大气环境监管模式,加强企业治污设施智能视频监控建设,确立120家企业对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关键环节分别安装远程用电监控分析设备,现已完成7家,17个点位,剩余企业正在抓紧落实安装工作。 七、重拳治理重型柴油车。为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明确专人负责,与公安、交通组成专门队伍进行路检路查,对上路行驶的重型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一旦不达标,将由交警部门现场查处。今年以来,肃宁县依托尾气检测车共检测车辆50635辆,超标1521辆,劝返243辆,处罚881辆。 通过努力,今年上半年肃宁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56,同比下降7.7%;优良天数89天,同比增加15天;PM2.5平均浓度为74ug/m3,同比下降1.3%,PM10平均浓度为120ug/m3,同比下降4%。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